| 诸城市农业局关于全力推进并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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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诸城市农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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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农业局 关于全力推进并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
局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农业项目实际,印发了《诸城市农业局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诸农字〔2008〕12号),逐步规范了项目财务管理。但从前期项目实施情况看,项目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建设、实施、监督程序和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制定的“一个办法,四个规定”,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经研究在《诸城市农业局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再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规范项目行政决策行为 1、实行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农业项目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办法。农业局负责本辖区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申报管理、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局长对项目建设负领导责任。建立项目监管责任人制度,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该项目的监管责任人,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如果项目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投标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除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管责任人对项目监管失察的责任。 2、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所有项目在立项之前必须明确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定代表人对有关项目文件编写、建设实施、投资控制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过程负责。对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没有按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或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3、严格按项目程序操作。项目操作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要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培训项目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操作,促进项目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严格实行项目公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项目法人承办、实施过程公开、纪检全程监督”的项目运作模式,坚持阳光操作,做到项目运作公开、公正、透明。实行项目进度报告、调度、例会制,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项目负责人会议,研究项目立项、具体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交流通报项目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实行项目公示制,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公示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将纪检监督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对所有农业项目建设,做到全程、全面监督,加强对招投标、资金运作、建设质量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各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运行规范。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1、严格按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所有农业项目由农业局统一组织申报。项目建议书由熟悉相关业务的科室、站、所或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本局组织人员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2、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农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都要依法实行招标。要遵守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审批部门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投标工作,特别是对总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土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以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建筑材料、仪器设备的采购等,要按规定公开招标,以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 3、严格概算书、标书等项目文件制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招标文件等都是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必须本着细致严谨、认真调查、客观实用的原则进行编制,严禁“拍脑袋”行为。初步设计概算书必须完整反映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要考虑编制期到竣工验收的价格、费用变化,结合当地建设条件,以免对项目后续实施造成被动。招标文件必须准确交代投标人合格条件和资格要求、招标范围、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合同形式、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方法等,并载明主要合同条款,要使满足要求的最广泛的投标人都能参与投标,切忌有倾向性,标的一定要控制在招标项目资金概算以内。所有项目文件必须由农业局审查把关后再行报送。 4、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农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必须通过招标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进行转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允许分包。要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招投标委托机构的监督,保证其履行相关合同。 5、严格按标准要求抓好项目质量。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建设质量。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等。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对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推进。根据上级规定,农业项目应在上级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按合理工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7、严格项目投资效益管理。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要严格按照上级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组织施工,争取最大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不得擅自追加项目投资,对建设过程中因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严格按项目进度支出资金。要对照概算内容,以施工图预算和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等为依据,严格按工程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报表必须有监理方、建设单位签字认可,以杜绝不合理费用和随意提高开支标准等现象发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工程成本。 9、搞好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经农业局批准,项目法人需及时申请竣工验收。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在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以备项目检查。在项目验收、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全部档案移交局办公室归档。 三、严格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1、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财务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侵占、套取和弄虚作假。一切费用的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账,项目经费报销和结算,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支付工程款必须有正规的税务发票。 2、严格执行《诸城市农业局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继续实行报帐联审制度,对项目费用和工程款的支付,需经办人、项目法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计财科审查,局长签字审批,方可报销或支付,从而进一步规范项目财务管理行为,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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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zcnyxx 责任编辑:zcnyx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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